有关读书的体会作文汇编10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的体会作文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悲情剧吗?因为在重温书的内容时,明明知道结局,却情不自禁的看下去,那种感觉,让我心痛。我不喜欢那种心痛的感觉!
而完美的结局会让人不知不觉中弯起嘴角,带给人的,是幸福的甜蜜,每看一遍,都会有新感受,让我慢慢理解他们,所以,我喜欢一遍遍看同一内容,在遇到相同情况是,会理智,会自信,它会在我的生命中谱写一道道美丽的诗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享受读书的乐趣。书让我们找到一个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它永远不会抛弃你,也不会背叛你。无论我们是在欢乐或痛苦中,还是在寂寞或彷徨时,书总会静静地伴在我的身边,分享我们的喜悦,抚慰我们的心灵。
古人说:“天下之事,利害常相半;存全利而无少害者,惟书。不问贵贱,贫富,老少!观一卷,则有一卷之益;观书一日,则有一日之益。”书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
读书让我告别了平庸,古人有“不读诗,无以言”,今人有“不读书,何以言”的论调。确实是这样,读书可以增长我的见识,丰富我的情感,提高我的阅历,自然也就与平庸绝缘。读书可以让我发觉世界的精彩与生活的美好;读书可以让我在阅读中相互融合,而又相互分离,这就是一种快乐,一种沟通的快乐。无论在清晨,还是在黄昏,手捧一本泛着清香的书,坐在沁着凉意的草地上,让碎碎的阳光懒懒地撒在身上,然后在青草与阳光的味道中,用长着触角的心灵抚摸和领略书中的奥秘,领略在其他地方领略不到的快乐与安谧,充实着平乏的大脑。书真的让我告别了平庸。
读书让我发现真爱,我似乎已经感觉到了徐志摩那片雪花的快乐;“我们都是平等的……”打开《简·爱》,我似乎被里面的主人公带到另一个世界,为她那坚强、宽容而又充满爱心的品质所深深感动了,看到那令人伤感的场面,主人公哭了,我也哭了,这是真性情的表现。简·爱那娇小的身躯却承受着如此悲苦的命运,常常让我泪眼婆娑,但她那顽强的性格,博大的心胸,给了我远离自卑的勇气,坚定生活的信念,那是一种收获,一种悲伤后的快乐,一种痛苦后的幸福,一种爱过之后的刻骨铭心。
读书让我享受着生活。读书使我天天乐在其中,这是那种让我永远都无法忘怀的感觉。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它是一种享受像聆听一只鸟在快乐的鸣叫,像欣赏白雪落地的无声。也许我真的应该将心灵变成一支精致的软囊,装进鸟鸣,装进飞雪。不论在哪里,书中那清雅的醇香,都会充满甜美的回忆和幸福的情愫。是书中的.奥妙让我快乐,让我享受生活的每一天。
我爱读书,书给我解开了许多不解之谜,书给了我一双观察事物的慧眼,书给我生活带来了种种情趣。有了书,我就拥有了通向幸福之门的万灵钥匙;有了书,我就拥有了心系天下苍生的宏愿;有了书,天涯海角也近在咫尺。
这就是书中的奥妙。
书,像一杯咖啡,纯正甘甜;书,似一片天地,大开眼界;书,如一幅作品,出神入化。
最近,我又看了一本好书,题目叫《浪漫鼠德佩罗》。德佩罗·缔林是一只小老鼠,他从小就体弱多病,好不容易才长大,跟哥哥姐姐们一起在图书馆里吃书度日。久而久之,聪明的他学会了认字,而且热衷于阅读,尤其喜欢那些“英雄救美”的故事。有一天,他爱上了一位叫“豌豆”的公主,公主也喜欢这只可爱的小老鼠。因为女仆的嫉妒和坏耗子的憎恨,可怜的公主被他们胁持进了黑暗的地牢。德佩罗挺身而出,单枪匹马闯进地牢营救公主。证明了:勇气赢得了一切!
是啊,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应该这样,懂得人世间的一切真理――爱、友谊、宽容、勇气和毅力。
我的弟弟王云铮就缺少勇气。他总是缠着妈妈,胆小怕事,软绵绵的。有一次,他妈妈有事出去了,便把他寄放在我家,好不容易才把他安顿好。整个下午,王云铮都坐在对着门的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不时地用眼睛瞟着那扇门,好像在等待着什么。到了晚饭时,只见他慢悠悠地走到餐桌前坐了下来,低着头,一声不坑地吃了起来。他吃得很慢,似乎把饭一粒一粒往嘴巴里数。夜深了,妈妈几次让他洗澡,可他就是赖在正对着门的沙发上,死活不肯起来。原来他不敢一个人睡在我家,要回家跟妈妈一起睡。
王云铮是一个懦弱者,缺少独立生活的勇气。我一定要把这本书给他看看,让他也成为一个坚强勇敢的人!
“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琐,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好一个多情潇洒的贾宝玉,娇嫩多病的林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
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但追究人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让人憎恨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什么婚姻大事父母做主,什么门当户对,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
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欺骗。唉,就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很久前以为自己是读书人,上了十几年的学,做了N年的法律,法律书占据书柜半壁江山。直至两年前,才醒悟,原来自己从未真正读过书,只是曾经学过知识。女儿2岁多时,在一位朋友的引领下,我开始陪伴女儿亲子阅读,期间断断续续,七年的时光弹指挥间。经常有人问我,笛笛这几年读书生活到底有啥收获?有什么证明比别的孩子强?笛笛上学后,成绩在班上并不突出,我也曾焦虑过,但是我依然坚持不让女儿上任何课外班,依然买书回来,和女儿一起阅读。因为阅读本身的目的不是为了比较,就像养儿育女一样,是为了追寻过程中的那份乐趣!
具体的收获,我仔细想想了,如下几点:
一、生活在童话里的孩子。
笛笛已经小学三年级了,思想还非常单纯幼稚,老感觉她好像是中班的孩子。20xx年的圣诞节,因哥哥告诉她没有圣诞老人,着实伤心了一把,听了我的《极地快递》后,立马就雨过天晴了,自己给圣诞老人写信时,还邀请上初中的哥哥也写信给圣诞老人。她相对同龄小朋友也比较单纯,感觉孩子一直生活在童话世界。童年那么短暂,就把童话多留一些给她吧!
二、观察力很强。
笛笛的观察力特别强,总能发现一些我日常熟视无睹的事情。看绘本时,也常常会指出图中的小细节,而我却经常忽略掉。
三、特别爱护书籍
一般爱看书的人,都很爱护书。家有藏书的朋友都知道,最怕的就是朋友向你开口借书,借也不是,不借也不是!每次给笛笛读绘本时,她都要求我一定双手拿书,不能单手拿书,否则会把书脊搞出折痕。她告诉我,书是有生命的,单手拿它,会把书搞疼的。所以,笛笛看的每本书,都如同新书一般。正确的读书习惯对孩子来说太难能可贵了!很多孩子都做不到这点!
四、养成爱读书的习惯
很多妈妈在对待孩子方面都是急功近利的,例如我,在笛笛读书方面也心急过。不知是我给笛笛读的书太多,还是她太享受那个母女共渡的时光。笛笛上学认识字后,并不太愿意自己读书。我也有点伤脑筋!这点儿可不怎么像我小时候啊!想当年,我是吃饭睡觉,都不肯放下书本的。也许每个孩子都不同,我的女儿不一定就像我,她身上也有我今生都无法企及的优点,例如音乐。现在在书的诱惑下,笛笛自然而然就爱上了读书。孩子的成长,就是这样自然。
五、增进母女的关系。
一天当中,最幸福的时刻,就是母女二人依偎在床上,手捧一本书,共同阅读,我读她听。读书的人声情并茂,听书的人如痴如醉!笛笛也听过其他人读书,有小朋友妈妈,有老师。我问她,最喜爱听谁读书,她的回答,永远都不变:是妈妈!短短的15分钟,成为我们共同幸福的影像记录!
六、精神上的愉悦
这是所有爱读书的人所拥有的,这是用棒棒糖,巧克力换不来的,这种满足和愉悦只能自己去体会!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读书,要讲究,不像某些人读书时走马观花,只寻求爽。读书的过程,是审美的过程,应当全身心地投入,不受环境的影响。书读人,会越读越死;只有人读书,才会越读越活。
书的用途成千上万:移植生命,保持记忆,激发思想,传播知识,交流信息,表达灵感。
读书是一种享受,我读书时,感觉仿佛是久旱逢甘露,那会让我感觉心旷神怡。知识也需要新陈代谢,每当我看完一本书时,那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与知识,将会在智慧中被筛选,每当看到更新更科学的内容,我便将以前书的内容删去,灌输新的知识。“以铜为镜,可知仪表;以古为镜,可晓历史;以天为镜,可知风云;以木为镜,可断春秋;以书为镜”
“读美文如饮醇酒。酒,越酿越纯;文,愈久愈香。”这句话出自儿童文学20年经典选刊《岁月留香》,书如其名,在20年风风雨雨,坎坎坷坷中,磨练出了经典。“岁月流转,情怀依旧”,它令我感觉到了书的伟大。博大精深的文学告诉了我以前写作的方法,时代的变迁,当之无愧的群书之首。读书中:笑、叹、痛、愤、苦,感觉诸态纷呈。品书是读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品得深,品得真.
书,这个字我们并不陌生,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它.而书,也是我们人类忠实的好朋友.
俗话说得好,一个家庭中没有书籍,就等于一间房子里没有窗户.由此可见,书,在人类的生活中是多么重要呀!
我常常喜欢在广阔的书海中遨游,有时,读着读着,身心仿佛也慢慢地融入了书中。“书就像一个万能神,可以充实人们的大脑,可以教会我们深刻的大道理,还可以净化人们的思想。读书自有读书乐,小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可是却酷爱读书,总是要妈妈买会配碟子的图书,一个人悄悄地坐在房里边看边听,从那时起,我便体会到读书的乐趣,是啊,要不古人怎么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呢!
书,是一盏明亮的灯,它无声的照亮了我们人生的道路,让我们懂得了人生中该如何抉择.
书,是一座宝藏,它用无限珍贵的宝藏吸引了我们,让我们在这座山中不断的摸索,追求。书,还是我们的启蒙老师,它让我们初次尝到了读书的乐趣,并愿意一辈子以它为师.
书,你是我们人类忠实的朋友,是你,让我们的前途无限光明,是你,让我们走向了成功的道路,是你,让我们不断攀登科学的顶峰!
星期一那天,老师把《奋发有为建小康》这本书发给我们,里面讲了三个主人公:龙娃,小英,兔博士。这本书讲的是兔博士带着龙娃和小英,到世界各地进行环保调查,遇到灾区人民,就进行捐款,一边走还一边听兔博士演讲知识。
我仿佛就是他们三人中的一员,积极开展环保活动,还捐款给生活困难的人家。世界各地进行调查,一边调查还一边听兔博士演讲,微风吹过来,好像在说:“你真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阳光照到地上,好像在说:“你真笨,这样到处乱花钱,我看你连作业本都买不起,像我那样,总是晒穷人,让他们早点被晒死,这样也能不让政府烦恼了,哈哈哈……”我想:如果这样的话,那太阳也不用再晒了,因为如果我们不捐款,他们也会被饿死的,不是吗?所以说太阳讲的是大错特错的。
如果每人都像龙娃,小英,兔博士那样,那地球上便不会有穷人了。我们应该学习龙娃,小英,兔博士那样助人为乐的精神吧!
我通过学习本组课文的第一课《窃读记》产生了一些感受和体会。下面我就来说一说吧!本文主要写了一位小女孩非常热爱读书但却没有钱买书。于是,去书店偷偷读书的故事……
因为文中的小女孩和我年龄相仿,所以我对此有相同的感受。在读书时作者保受了读书的酸、甜、苦、辣,如:站的双腿麻木、饿着肚子……但有一点她让我非常佩服,她虽然没钱买书,却能有尊严的读书。
我也是一个非常喜欢读书的女孩为此我还有一个小故事呢!有一天,我正在客厅看电视。妈妈说:家里的糖没了,你下楼买一袋吧!”我答应了一声随即走出了家门,到小超市买了一袋糖,准备往回走。一个整洁的小书摊展现在眼前,上面都是我爱看的书。于是,我不知不觉的停了下来,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过了不一会儿,焦急万分的妈妈亲自下楼来找我。看到我后狠狠地把我说了一顿。
热爱读书是好的,可也不能太过贪婪否则会一事无成。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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